关于推荐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郝鹏发布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460

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现将推荐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工作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至5月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61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的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其中,社区实践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单列名额42个,由相关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工作要求

1.广泛动员。“自强之星”评选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实现“经济资助与成才教育”并重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贫困学生参与。

2.加强宣传。此项活动是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资助育人的良好氛围。

3.认真组织。各学院团委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程序,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于4月16日前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纸质版送至团委组织部(小白楼306室)。各地、州、市级团委推荐人选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推荐。

联系人:王娜

联系方式:0991-8762333

邮箱:xjnydxtw@163.com

 

附件: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