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校林学与园艺学院获得2016年度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者:王露巍发布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83

    大学生新闻中心讯(责任编辑:徐慧婷) 今年,是五四运动的第98周年"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五四的精神鼓舞着一代代青年,五四的荣耀依旧光芒四射。

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团委荣获2016年度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55日,新疆共青团发布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决定。其中,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团委荣获2016年度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此次获评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是新疆共青团对林学与园艺学院团委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一年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与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青年的努力奋斗下,学院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在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以及校园文化活动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