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新闻中心讯(通讯员:陈莹) 近日,我校接自治区教育厅通知,从2016年开始学校可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且无名额限制。这是我校继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接收周边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资格之后的又一奖学金项目。
2015年9月,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的“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资格,获得国家汉办批准。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向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同意新疆农业大学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生的函》(汉办[2015]580号),批准我校自2016年起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招收一学期或一年汉语进修生。
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是国家汉办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加快培养各国本土汉语师资,促进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奖学金,资助范围涵盖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这一资格的获批意味着国家汉办对我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认可,也为推动我校留学生教育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学校国际影响力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