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者:王露巍发布时间:2020-11-12浏览次数:2348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实有35人。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实有5人。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实有6个(达标)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达标)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2020年5月17日召开我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达标)

二、《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三、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五、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本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从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报校党委、自治区学联审议。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5月17日,新疆农业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钉钉会议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胜利召开。与会代表279名,不低于全校学生总数的1%。大会分为1个主会场和6个分会场。大会主要听取、审议并通过《新疆农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新疆农业大学第十八届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学生意见征集情况报告》,表彰了优秀学生会工作人员,选举产生了新疆农业大学第十四届学生会。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郑英宁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团委书记王露巍同志组织选举环节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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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须学习成绩优良,个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愿意为同学服务;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全局观念,能正确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利。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代表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选举产生,报学院党委审议,提交至党委学工部考察后通过。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为加强对全校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程序如下: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

(二)述职评议内容包含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三)述职评议会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学生会代表共同组成,以学生会代表为主体,从以上5个方面进行客观评定。

(四)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2.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3.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将学生会工作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郑英宁同志分管学生会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人员座谈会,参与学生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参加学生会大型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会在广大学生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维护同学权益的作用。学校党委密切关注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纳新招录等工作,严格选人标准和程序,推进学生组织改革实施进度。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xlsx